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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
  • 05-03
  • 09:32
  • 教务处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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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确保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现将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后期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

    各学院要及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工作,总结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得好的方面、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工作建议、聘请一线专家参与论文答辩指导工作落实情况。请各学院将工作总结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6年6月3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龙诚老师的新办公系统邮箱。

    二、评优工作

    各学院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南(2015版)》及时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按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超过5%”、“优秀指导教师不得超过本届学生人数1%”的要求,将“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报告(复印件)、“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排序表”及“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 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6年5月16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龙诚老师的新办公系统邮箱,不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学校将聘请校外专家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最终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

    三、材料上传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与否是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的必须条件,各学院务必于2016年6月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的各项操作,逾期造成学生不能正常毕业的由学院自行负责。

 

教务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