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2008〕21号文件要求,为了保证我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派工作人员到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领取“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年电子注册单”,领取时间:2015年7月8日至7月9日。
二、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将“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年电子注册单”按学号顺序排列后交到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时间要求:2012级本科及2013级专科实习学生于实习前完成学年注册工作,其他年级学生于9月20日前完成。
三、若有不能按时注册的学生,需由学院统一出具不能按时注册名单,并由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意见为以下两类中其中之一:
(一)同意注册,将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年注册手续;
(二)暂缓注册,待学生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再行注册。
同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
四、其他相关要求见“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年电子注册单”。
特别提醒:没有学年注册的学生即视为学籍异常学生,毕业时将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教务处
201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