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学期课程考核试卷整改要求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务工作条例》、《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试卷评阅暂行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试卷有关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校内外专家对我校上学期试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请各学院在假期中对上学期试卷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
一、整改内容
(一)可在原始材料上直接修改的内容
1、试卷小题序号前未给分、大题未按得分点标分的,要进行补充。
2、试卷标准答案有误的,必须要对其进行修改。
3、试卷评卷人处未签和未签全名的,必须补签上全名。
4、试卷统分及计算有错误,必须进行修改,并在修改处签上全名。同时修改教师教学手册得分,签名确认。并填写“贵州师范学院学生成绩更改申请表”更改教务系统学生成绩。
5、有补考试卷的必须按试卷装订顺序要求,将补考卷装订在试卷中。
6、对所有试卷装订材料进行全面复核,严格按照封面顺序要求装订。未按要求装订的,必须重新装订。
7、确保试卷封面信息、考场登记表和原始成绩表相关信息要相符,不相符的必须进行修改。
8、教师手册相关信息填写要规范,信息要完整,需教研室、学院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的必须补充完善。
(二)在原始材料上不可直接修改的,应在《贵州师范学院课程考试试卷自查表》(附件1)中明确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1、审阅各门考核课程试卷名称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表及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名称是否相同,若是试卷卷面名称与其他表述存在不相符,试卷本身又不能进行更改的,若是其他地方表述错误,不影响试卷本身,但又可以更改的要进行更改,确保同一门课程所有表述的一致性。
2、课程教学大纲、命题计划表与试卷内容不相符的情况。
3、平时成绩评定不规范、随意修改平时成绩、故意拉高平时成绩等,有明显不规范,又不能更改的情况。
二、整改要求
(一)对所有试卷的试卷分析表要进行全面复核,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析,试卷分析表中的成绩分析采用的是卷面(原始)成绩,而非综合成绩;试卷分析必须全面反映教与学两方面存在问题,通过学生学习中存在问题重点反映教学中存在问题,须明确提出教师课堂教学的改进意见,提高教学质量;为使任课教师分析更加准确,根据校内外专家的建议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试卷分析表进行了修订,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新制定的“试卷分析表”(附件2)及整改内容重新填写此表。
(二)各教学单位整改内容应包含上述内容但不局限于此,必须结合自身情况认真整改落实;各教学单位须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复核上学期试卷,按整改内容进行修改;整改结束后将试卷、试卷分析表等相关材料重新装订。
(三)各教学单位应切实落实“教师―教研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负责的要求,严格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确保上学期试卷复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所有试卷经任课教师整改完成后,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逐级自查审核,层层监控。并根据自查和审核情况,如实填写试卷自查表。
(四)对因试卷质量存在问题已无法更改的“问题试卷”,学院要组织逐级填写试卷自查表,并将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附上。
(五)以上整改内容及整改要求各学院必须于2015年8月7日前完成。
三、责任追究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轮整改工作,对经本轮整改后的上学期试卷及本学期新批阅和装订试卷,将由学校领导带队,在假期分批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及时,把关不严格的学院和个人,学校将严格按照评建工作督查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