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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
  • 05-26
  • 10:50
  • 教务处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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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接近尾声,为了确保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现将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后期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

各学院要及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工作,总结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得好的方面、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工作建议、聘请一线专家参与论文答辩指导工作落实情况及二次答辩安排情况等。请各学院将工作总结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5年6月5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龙诚老师的内网邮箱。

二、评优工作

各学院根据《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南》 “优秀毕业论文不得超过5%”、“优秀指导教师不得超过1%”的要求,及时开展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并将“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表”、“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排序表”及“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 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5年6月1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龙诚老师的内网邮箱,不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学校将聘请校外专家对优秀毕业论文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最终优秀毕业论文名单。

三、材料上传

毕业论文完成与否是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的必须条件,各学院务必于2015年6月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的各项操作,逾期造成学生不能正常毕业的由学院自行负责。

 

 

 

教务处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