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第二学期实验实训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使2013-2014年度第二学期实验实训课程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录入实验实训课程教学计划
请各学院(部、中心)在开学第1―3周内,根据教务系统中本学期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录入本学期实验实训课程教学计划。请实验室主任在3月24日前将《实验实训课程教学计划录入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本学期《实验教学任务表》(教学部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交到教务处教学实验管理中心。具体录入方法见附件2。
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emt.gzhnc.edu.cn/
二、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变更调整
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若需进行课程调整(包括调整实验实训项目、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指导教师等),请指导教师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申请调整,并将课程调整审批表(需学院签署意见)交到教务处教学实验管理中心。申请调整方法见附件3。
三、实验实训报告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各自学科实验实训要求设计实验实训报告,请实验室主任于3月15日前将所在学院(部、中心)的实验报告模板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交到教务处教学实验管理中心。
四、实验实训室教学准备工作
请各学院(部、中心)实验室主任组织实验室管理员对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工作,为本学期的实验实训课做好准备。
教务处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