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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
  • 12-02
  • 14:36
  • 教务处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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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机关党委第四支部委员会议制制度(试行)

贵州师范学院机关党委第四支部委员会议制制度

(试行)

机关党委第四支部由机关党委领导。委员会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

一、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安排支部委员会议,召开会议时,可邀请分管校领导出席指导。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

1、及时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组织的有关安排部署;

2、商讨支部委员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其他重要事项;

3、研究支部建设、党员发展、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

4、根据上级组织要求,组织选举优秀党员及上报党员违纪行为等。

三、支部委员会须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凡研究讨论的问题暂不宜公开的,必须自觉保守秘密;对因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求责任。

 

 

机关党委第四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