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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01-15
  • 14:45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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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科工作职责-贵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学建设科工作职责

一、专业建设

1.按照学校专业管理有关规定,开展专业调整、新增、撤消等相关工作。

2.组织协调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所涉及的各类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3.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系主任管理工作。

4.各层级“四新”、一流本科专业(“金专”“金师”)专业及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课程建设

1.各层级、各类别一流本科课程全流程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和实施双语教学课程遴选相关工作。

三、教学改革

1.各层级、各类别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管理工作。

2.各层级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奖)、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申报推荐相关工作。

四、教材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

1.协调组织和实施校本教材建设工作。

2.协调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学生教材及教师用书选用计划审定、征订和发放工作;教材评价工作;马工程重点教材及其他教材使用情况综合统计及排查工作。

3.协调组织和实施各层级优秀教材、教材奖评选管理工作。

4.教材服务商招标工作。

五、其他工作

1.做好科室档案管理工作;依照高基报表、状态数据库、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要求,填报科室相关数据及提供材料。

2.完成上级部门发文的,涉及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的相关工作(含在筑高校大数据人才培养奖励申报相关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备注:“各层次”是指“国家级、省级以及校级”;“各类别”是指“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思政课程示范项目”等;管理工作涵盖申报、评审、立项、经费等各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