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实习总结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我校2023届毕业生实习已全部结束。为了进一步加强实习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按照《贵州师范学院实习管理办法(修订)》(贵师院发〔2017〕61号)的要求,各学院应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推优,学校将在各学院总结的基础上对全校实习工作进行总结、评优和表彰。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总结工作
各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考虑各时间节点、任务阶段安排,总结上年度毕业实习存在问题在本年度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对照指标点梳理出目标达成、基地建设、满意度调查、工作两点特色、存在问题分析以及下一步工作改革思路和突破点,在小组汇报、经验总结和分享、评优推荐等各环节创新工作模式,制定本单位实习总结和评优工作实施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实习总结相关工作。
(一)手册填写与自查
各学院要督促师生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和《实习手册》,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完善。各学院应于3月3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二)实习成绩评定和录入
各学院应做好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各项成绩所占比例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习大纲要求确定。实习成绩须于4月15日前录入教务系统。
(三)实习总结
1.实习总结报告。各学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总结本届毕业实习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撰写实习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总结报告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1)2023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基本数据统计表(含各类实习生人数、各实习单位实习生人数、基地数(新建、使用、闲置、退出、师范、非师范等);
(2)本年度实习目标达成情况分析;
(3)实习基地建设、使用与管理情况分析;
(4)实习生实习工作满意度调查结果与数据分析;
(5)和实习有关的其他情况与数据分析;
(6)对上一年度实习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改进落实情况。
(7)本年度实习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存在的问题、今后整改措施,以及对学校实习管理工作的建议。
2.实习教学工作案例
学院在组织实习教学工作中获得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在集中实习、非师范专业实习、师范专业实习、协同育人合作、实习双导师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毕业实习与考研考公备考、基地建设等方面。每个学院提交至少一份案例,提炼实习教学特色(模板见附件)
3.优秀实习成果汇编
(1)校级优秀实习生先进典型事迹;
(2)校内外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四)实习问卷调查
各学院组织各专业、实习基地(单位)于3月31日前完成实习问卷调查。各类链接如下:
1.实习生填写
链接:https://www.wjx.cn/vm/tbRkX3i.aspx#

二维码
2.师范专业实习基地(单位)填写
链接:https://www.wjx.cn/vm/hpPjeYp.aspx#

二维码
3.非师范专业实习基地(单位)填写
链接:https://www.wjx.cn/vm/eIC3AIR.aspx#

二维码
(五)实习材料归档和自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贵州师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方案(试行)》(贵师院发〔2015〕26号)的要求,各学院应于3月31日前对2023届实习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和自查。
二、实习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优
(一)先进个人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实习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要求做好推荐工作,所推荐的校内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数不超过专业本届实习生总人数的1.5%,校外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不超过专业本届实习生总人数的3%,优秀实习学生不超过专业本届实习生总人数的3%。评选先进个人,提交申报表(名额和申报表见附件)。优秀实习生和校内优秀指导教师每人提供一份300字左右实习工作提炼文字材料(电子档)和一张清晰的生活照图片(电子档原图),每学院推荐至少两名校外优秀指导教师指导工作典型案例(300字左右)和清晰的生活照(电子档原图)。
(二)实习管理先进单位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实习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要求组织实习管理先进单位评审工作。
1.填写申报表。见附件。
2.评分构成。本学年度实习管理先进单位评审由教务处和质评办联合开展,分数构成如下:
各参评学院的综合得分=教务处评审得分×40%+实习专项评估得分×40%+现场汇报得分×20%(现场汇报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学院综合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现场汇报:根据学院提交的毕业实习教学案例进行汇报。
(三)工作程序
1.3月7日-3月31日,二级学院、指导教师和学生个人申请,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开展优秀实习生汇报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不少于三天);提交评优材料。
2.4月10日-4月21日,质评办开展实习专项评估。
3.4月27日,开展现场汇报。
4.4月27日-5月7日,学校审核后公示。
(四)评优表彰
1.校内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校外优秀实习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2.根据本次评优结果,追加2023年度实习经费划拨,一等奖追加20000元/学院,二等奖追加15000元/学院,三等奖追加10000元/学院,鼓励奖追加5000元/学院。
三、实习材料报送
实习相关材料电子档按下表时间按时发送到杨通槐内网邮箱。
材料项目 |
性质 |
数量 |
提交时间 |
要求 |
问卷调查 |
电子档 |
1次 |
2023年3月31日前 |
在线操作 |
优秀实习生申报表 |
电子档 纸质档 |
1份/人 |
2023年3月31日前 |
姓名等信息无误,纸质档与电子档内容一致 |
校外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 |
电子档 纸质档 |
1份/人 |
2023年3月31日前 |
姓名等信息无误,纸质档与电子档内容一致 |
校内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 |
电子档 纸质档 |
1份/人 |
2023年3月31日前 |
姓名等信息无误,纸质档与电子档内容一致 |
实习总结 |
电子档 |
1份/人 |
2023年3月31日前 |
按照模板撰写总结,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教务处 |
毕业实习教学案例 |
电子档 |
1份/学院 |
2023年3月31日前 |
按照模板撰写 |
优秀实习生典型材料和图片 |
电子档 |
1份/人 |
2023年3月31日前 |
300字左右优秀典型文字描述,图片要求是原图 |
校内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典型材料和图片 |
电子档 |
1份/人 |
2023年3月31日前 |
300字左右优秀典型文字描述,图片要求是原图 |
校外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典型材料和图片 |
电子档 |
每学院至少2名 |
2023年3月31日前 |
内容包括所在单位、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指导实习生过程等,文字在300字左右,图片要求是原图 |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2023届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名额一览表
2.贵州师范学院实习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3.贵州师范学院校外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
4.贵州师范学院校内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
5.贵州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申报表
6.贵州师范学院毕业实习教学案例(模板)
7.贵州师范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总结(模板)
8.贵州师范学院毕业实习先进个人典型案例(模板)
9.贵州师范学院实习管理先进单位评审标准(教务处使用)
10.贵州师范学院各学院教学档案管理指标制表情况一览表(实践教学档案部分)
教务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