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接近尾声,为了确保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南(修订)》(贵师院发〔2017〕62号)和《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后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安排
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答辩相关工作安排,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执行。
二、评优工作
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3%,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5%”的要求,按时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并将“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表”及“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 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8年5月11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龙诚老师的内网邮箱(另需发送所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不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学校将聘请校外专家对优秀毕业论文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最终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
三、工作总结
各学院要及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工作,总结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得好的方面、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工作建议、聘请一线专家参与论文答辩指导工作落实情况及二次答辩安排情况等。总结内容至少要包括以下几点:
1.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统计。应包含学生选题来源统计、各个等级成绩分布情况统计、在实践中完成情况统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统计、校内外指导教师数统计。
2.学院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及对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
3.存在问题的分析及改进措施等。
请各学院将工作总结的电子版于2018年5月18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材料上传
(一)毕业论文(设计)完成与否是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的必须条件,各学院务必于2018年5月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的各项操作,逾期造成学生不能正常毕业的由学院自行负责。
(二)按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与2018届毕业生清考成绩录入时间相同。
附件:2018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名额一览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