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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
  • 06-20
  • 08:48
  • 教务处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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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于2018届毕业生第八学期(即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十二周前全部结束,其中,第一次答辩需在第八周前结束,需要二次答辩的在第十周前结束。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须在第十二周前计入教务管理系统。

    新的管理规定正式发布之前,各学院参照《贵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南(2015版)》要求安排好相关工作。各学院也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改革,并于2017年6月26日前将改革方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报学校同意后实施。

    二、本学期工作

    2018届毕业生第六学期(即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二十周前:原则上要求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和教研室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务必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结束前完成开题工作。

    三、下学期工作

    2018届毕业生第七学期(即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进行实习时,学生要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学期结束前学生完成初稿,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初稿,指导教师对初稿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四、毕业学期工作

    实习结束返校后,2018届毕业生第八学期(即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按以下安排进行:

    第一周前:修改/撰写论文(设计),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学生修改/撰写完成二稿;

    第三周前:修改/撰写论文(设计), 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学生修改/撰写完成三稿;

    第五周前:修改/撰写论文(设计),形成答辩稿,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答辩稿,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稿进行审核通过后,由评阅教师对学生论文答辩稿进行评阅,评阅通过后学生参加答辩;

    第六周前: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第八周前:完成第一次答辩,不合格学生推迟答辩;

    第十周前:完成第二次答辩及评优材料上报工作,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定稿,不合格学生推迟毕业。各学院将“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表”、“贵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第十一周前: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中的成绩,全部登入教务管理系统。未及时登入的学院,将取消该学院所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资格。同时,由此造成学生无法正常毕业和学位授予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周前:学校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及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教务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