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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
  • 03-02
  • 09:44
  • 教务处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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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3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3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定于3月12日(周六)全天举行。为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确保本次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监考人员的选聘及要求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是学生获取教师资格证的条件之一,各学院应积极响应和配合学校考试工作。

(二)根据本次考试报考情况,每学院须按《2016年3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监考名额分配表》(附件1)选派相应数量的教师作为监考人员,于3月7日中午12点前填写《2016年3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监考名单》(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综合科,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曹发亮内网邮箱。

(三)请各学院及时报送监考名单,以免影响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监考人员须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按要求必须参加考务培训及监考工作,对无故未参加考务培训会或监考工作的将按照《贵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会的需向教务处熊世桓处长请假。

二、工作职责及分工

(一)教务处要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要召开考务工作协调会,明确各部门职责;要严格选聘考务工作人员,召开监考教师考务培训会,加强对全体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其责任感,重点提高监考人员对高科技作弊手段特点的辨识、防范能力,人防技防并举;规范考点、考场设置。

(二)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各学院要向考生广泛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政策法规,通过倡议书、宣传专栏、曝光考试违纪舞弊事件等多种措施,引导考生共同营造诚信考试环境,从源头上杜绝考试作弊和违纪行为。各学院在考前考后要及时清理教室内外卫生,并在当天考试结束后及时完成课桌椅清查,以免影响正常的课堂教学工作。

(三)防范有害信息传播。教育信息网络中心要选派专职网络监察员,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对与考试相关的有害信息,要做到发现一例,删除一例;保卫处及物管公司要加强对校园内张贴的广告和信息的检查,对有害信息要及时发现、及时清除;要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定期排查,如发现倒卖试题、答案及高科技作弊工具等非法交易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和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反映,并配合执法部门予以坚决打击。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要做到试卷进入保密室后每6小时回放一次保密室监控录像,同时保证举报渠道畅通并确保全程参与考试过程。学工部、团委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发动并鼓励广大师生相互监督,增强防范意识,主动抵制和举报倒卖虚假试题、答案及作弊工具、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后勤处要负责建立医疗小组并积极协调供电部门,确保考试期间考试设备电力供应正常,协调安排考试期间交通用车以及当日考试工作人员午餐。

(六)保卫处、校物管公司要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做好社会考生校外停放车辆工作,考试期间严禁考生车辆进入学校。同时做好考试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严防人员携带危险物品进入考试区域,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会议安排

(一)考务工作协调会

时间:3月9日上午10:30;地点:教务处会议室;参会人员:校领导,文学院、教科院、历社学院、经政学院、数计学院、物电学院、化生学院、地旅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各基层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教育信息网络中心、校物管公司负责人。

(二)监考教师考务培训会

时间:3月11日中午12:20;地点:文韬苑学术讲堂;参会人员:校领导,全体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教务处全体。会议将详细解读本次考试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对全体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务工作培训,并发放考试工作资料及工作证。

四、其他要求

本次考试涉及文韬苑、知行苑教学楼,届时将封闭考试区域,请各单位、部门协调安排好工作时间,全校师生员工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6年3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监考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6年3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监考名单

 

 

贵州师范学院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