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实习工作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习管理工作,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实习管理规定》和贵州师范学院2015-2016年度实习计划的要求,现将我校2015-2016年度实习工作总结及评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各学院认真做好2015-2016年度实习总结工作,召开由实习学生和低年级学生参加的本学院实习工作总结汇报会,总结实习经验,撰写本学院的实习总结工作报告。
各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分散实习学生填写的《贵州师范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接收函》存档备查。各相关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可组织师范专业进行分散实习学生试讲汇报工作,学校不进行统一的安排。
二、做好实习评优工作
各学院按照《贵州师范学院实习工作先进单位和实习优秀个人评选办法》做好实习管理先进单位、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学生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习管理先进单位名额为3个,优秀指导教师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实习学生总人数的1%,优秀实习学生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实习学生总人数的3%(具体名额见附件1),优秀实习生必须从集中实习(即“国培计划”、校级集中和学院集中)评选。
3月18日前各学院将推荐到学校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名单申报表(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所交材料进行审核。
三、做好实习资料的收集工作
3月25日前各学院按实习工作的要求收齐以下文档材料备查: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安排、实习前教育、实习检查、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实习总结,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成绩、实习鉴定表、总结、图片。3月25日前各学院将学院实习计划、学院实习总结、学院实习图片电子文档材料发至教务处杨通槐内网邮箱。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总结及评优工作,不按时提交材料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将取消评选实习管理先进单位的资格,同时记录在案,纳入下一年的年终绩效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2016年度各专业实习工作评优名额统计表
2.实习管理先进单位、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申报表和校级优秀实习生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