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2022年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春季学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应对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为持续做好实践教学(含毕业实习、专业实习、实践教学周、毕业论文/作品/设计等)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良好稳定的实践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结合学校实践教学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要求
(一)实习单位安排
坚决不允许安排学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参加实习。实习生报到前,各学院需了解当前中高风险区情况和属地管理规定,实习单位在中高风险区的,及时做好实习单位调整工作。
(二)实习生进出校园管理
1.校内实习学生
在校内实习的学生须遵守《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春季学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校园,特殊情况需离开校园的,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校外实习学生(住在学校,需要在工作日进出校门)
有校外毕业实习安排的学院填写进出学校2号门名单(见附件),经学院审核无误后,报教务处、学工部、保卫处审批。获批后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进出学校2号门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春季学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贵州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入校须知》《关于做好应对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出学校,实习生下班后应立即返回学校。
3.校外实习学生(未住在学校)
按照学校《关于加强近期学生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贵州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入校须知》要求执行,实习学生应严格服从属地疫情管理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4.实习结束需要返校的学生
按照学校《贵州师范学院2022年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贵州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入校须知》要求执行。
(三)加强对实习生的实习指导和安排
1.各学院要切实掌握学生动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组织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指导教师等为实习生开展线上慰问、提供学业指导、心理辅导,确保毕业实习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2.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实习学生严格服从属地管理要求,严格控制外出活动,保持与实习单位的良好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协调实习单位为实习生提供相应的生活保障。
(四)实习巡视要求
根据省内外疫情的实际情况,灵活采取线上线下实习巡视。
二、专业实习和实践教学周教学工作管理要求
坚决不允许安排学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开展专业实习和实践教学周教学活动。因实践教学需要到校外开展教学的,请相关学院在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贵州师范学院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申报表》,审批后凭申报表进出学校2号门。在开展专业实习和实践教学周教学活动时,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春季学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贵州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入校须知》《关于做好应对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管理和组织学生进出学校,教学活动结束后应立即返回学校。
三、毕业论文(设计/作品)教学工作管理
坚决不允许安排学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完成毕业论文相关内容。学生因毕业论文(设计/作品)需要到校外进行收集资料、调查等,应严格遵守学校疫情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按照《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请假、销假流程》执行。
四、其他管理要求
(一)因工作需要邀请校外专家、教师来学校开展实践教学,相关学院提前向疫情防控办和保卫处报备,按照《贵州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入校须知》要求执行。
(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为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和疾控部门、教育厅等相关单位要求开展的疫情排查工作。
(四)各学院要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疫情防控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贵阳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如疫情政策有变,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毕业实习进出学校2号门名单
2.涉及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
教务处
2022年3月15日